(九)拆迁已安置未领取房产证的,拆迁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房款缴费发票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房屋调拨单为准;拆迁未安置的,原产权证和拆迁协议书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原产权证为准。
(十)营业房产权证和2016年7月13日之后领取的房产权证不能作为入读施教区学校的报名依据。
(十一)适龄儿童父母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的产权,父母持有部分如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的,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学校在学额允许情况下予以招收。
五、报名方法
(一)下列适龄儿童(施教区学生),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并领取新生报名回执单,报名时间为7月6日(周一)、7日(周二),7月13日(周一)为补报时间。
1.鹿城区各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2.藤桥镇各小学实行分片定向招生。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其它有效证明)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3.华侨子女:持父母原籍户口证明、侨办证明、国内监护人委托书(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国内监护人的户口册、产权证,儿童本人的护照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鹿城区适龄儿童,凭区级民政、计生、法院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及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施教学校报名。
5.如户口簿中的信息不能确认夫妻及子女关系的,应提供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下列适龄儿童(统筹生),于7月8日(周三)登录“鹿城区小学统筹生、缺补生报名预约系统”(http://sun.lcedu.net.cn),进行网上报名、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段在7月9日(周四)、10日(周五)、13日(周一),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区招生办(临时设杨府山路7号鹿城实验中学内)确认信息,并领取新生报名回执单,经核查后作统筹安排。
1.具有鹿城区各街道常住户籍的无房户或者所持房屋产权证件不能作为报名依据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房屋租赁或居住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