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46中、48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收特长生的项目名称、招生计划等,录取的特长生名单必须在毕业和招生学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选拔性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
(五)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2016年秋季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于9月15日前完成,并报区教体局审核。
六、相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服从区教体局统一领导和协调,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切实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不正之风。
(二)各校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各校在招生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行风和师德建设,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要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的子女上学、升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自觉排除干扰,维护教育形象,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