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特殊情况,由各区(市)县自行制定具体入学办法。
7.问:未能按时参加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怎样入学?
答: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按时登记的适龄儿童,开学前进行补登记后,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8.问:已在非户籍地小学入学,需中途转回户籍地就学的,怎么办理?
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学位。办理时间原则上最迟不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