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父(或母)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父(或母)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
二、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父(或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其中证内信息需有(1)适龄儿童随迁的相关信息;(2)在朝阳区的聘用单位地址;(3)在朝阳区的居住地址);
2.全家户口簿;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三、办理流程
1.适龄儿童父或母于2016年5月1日至31日期间(工作日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2.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为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开具《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并办理网上注册手续。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http://yjrx.bjedu.cn,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并选择朝阳区端口,补全信息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4.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6年6月13日—14日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四、办理备案地点
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咨询接待厅(团结湖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