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报名:6月1日-6日,组织辖区内已经获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有选择民办初中意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登录“长春市2016年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一所(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
数据汇总:6月7日-10日,登录“长春市2016年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报名信息,形成派位数据库。
电脑派位:6月13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行组织本区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派位程序、办法及要求与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相同。
公布结果:6月13日,电脑派位结束后,开通网上查询系统。登录“长春市2016年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查询。
民办中小学自主招生(6月14日-19日)
各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民办中小学做好自主招生工作,并做好监督。有选择民办学校意向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选择民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必须依法依规,并严格按照公示的招生方案进行。
【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区教育局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组织辖区内民族学校制订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依据自愿原则,将本区内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安排到民族学校就读。
2.特困、特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其及时接受义务教育。对持市民政局《优惠证》和市扶困办《特困职工证》的职工直接抚养的子女,依据自愿原则,按照“双特生”标准将其推荐到长春希望学校。
3.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其自然情况进行登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鉴定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教育安置意见。各区教育局根据安置意见进行安置,确保辖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4.晨光学校入学办法
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含中、省、市直学校及民办学校)学习有特殊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在校学生,各区教育局要进行调查、统计与分析,依据自愿原则,安排到晨光学校学习。
【特殊入学政策】
各区教育局执行《长春市落实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暂行规定》、《关于切实做好我市人民警察荣记二等功以上荣誉的子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特殊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妥善安排其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