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照顾类借读生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具有本市户籍人户不一致(即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我区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十二区拥有房产(含商品房、宅基地房、集资房)的,以其拥有的房产地址认定为其实际居住地。
(五)招生方式。我区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公办初中的招生,采用单校划片对口直升为主,划分地段为补充的方式进行招生。2016年7月18日前完成公办初中招生工作。
1.具有天河区户籍的我区公办小学毕业生,2016年4月15日前由毕业小学在广州市学籍系统中验核各毕业生户籍情况,7月由全区统一招生、免试升入对口中学。
2.凡跨区生、返穗生、民办转公办生、跨地段生以及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等都需按《天河区小学升初中各类学生申请指引》提交资料进行审核,不提交资料者,视为放弃我区升学资格。
(六)特长生招生。我区各公办学校特长生招生类别为体育、艺术类,各学校不得新增特长生类别。2016年公办初中招收特长生的比例保留10%。未经市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公办初中不得跨区招收特长生。
各校要根据区的特长生招生方案(另行发文)制定本校的特长生招生方案。特长生招生要在小学毕业考试前进行。公办初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时,只能进行体育、艺术方面的技能测试,并按学生的体育、艺术方面技能测试成绩录取,不得进行其他内容的选拔性测试;对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升学资格的学生应同时在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公示。
(七)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
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按“指标分配到区+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招生,以当年招生计划的3倍为电脑派位或抽签指标数。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指标以当年毕业生英语综合能力为主、按比例进行分配,于2016年5月20日前通过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分配工作。
我区公办外国语学校参照市属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采用“指标到校+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其中,广州市华颖外国语学校招生计划中招收地段生不低于50%,其余指标面向全区招生;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实行全寄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