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小升初招生工作的通知(3)

小学资讯2018-07-01李一老师


2016年中心城区小升初的学位确定分四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以后各批次的学位确定。
第一批:艺体特长生。凡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2016年,所有初中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均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市招考办网站报名,学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专业素质测试后,确定是否录取。艺体特长生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第二批: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学生自愿通过市招考办网站完成网上报名,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限报三所。各民办学校自主录取,安排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确认录取资格的时间应不少于三天。
民办学校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开展咨询时间不得早于4月15日。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的民办学校,外地生源网上报名时间4月17日—4月24日,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4月30日;本地生源网上报名时间5月15日—5月22日,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5月29日。
第三批: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学位确定。凡具有中心城区户籍及已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登记报名。具有成都市郊区(市)县正住户籍及已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在市招考办办理学位确定手续的除外)可报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第三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网上报名工作6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批: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实行“四统一”的管理办法,即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各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
各批次学校学位确定后,学生家长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第四批学校学位完全确定后,学生家长应在7月22日前)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郊区(市)县初中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其完整的初中入学方案于7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实施阳光招生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每所初中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2016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将政策向家长和学生作完整、准确的宣传、解释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2016年小升初工作顺利完成。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特此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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