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由于2016年属农历闰月年,故2014-2015学年上期(即2016年秋期)时间相对较长,下期(即2016年春期)时间相对较短,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确保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高寒山区小学的开学、放假时间可以适当提前或推迟,具体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校历要求,在保证足够上课时间、减少学生流失、完成教学(课程)计划所规定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此校历执行。在保证教学总周数的前提下,可根据各校各专业教学、实习的需要进行统筹安排。学校需调整安排的,其调整具体安排方案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
五、以上校历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决定停课放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