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

院校库2018-06-05李一老师

2018云南师范大学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往云南师范大学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请参考!

一、报到 
我校新生报到采用网络预报与现场报到相结合的方式,请于2016年8月28日-9月4日登录“云南师范大学迎新网站”http://yx.ynnu.edu.cn进行预报到,具体操作步骤参见迎新网站说明并仔细阅读“云南师范大学2016级新生报到流程”。为使同学们方便快捷地办理各种报到手续,请提前准备好现场报到时所需的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报到。报到时需准备半寸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24张。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来函并附上原学校或所在街道、乡镇的证明向学校招生处普高科请假,无故逾期两周未到校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生应交纳学费、住宿费。我校新生缴费统一在开学后进行,缴费方式有两种:一是由学生网上自助缴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6级新生缴费指南》;二是将应收费用(如下表合计数)存至开学报到时发放的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中。
新生收费一览表

另外,学生入学后需进行健康体检、购买教材并于在校期间使用校园一卡通,因此报到时需准备好相关费用(见 “温馨提示”)。
学生报到注册后即可使用学号(初始密码默认为学号)登录“云南师范大学复旦天翼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ynnu.edu.cn)查询上述费用每学年扣缴的详细情况。
温馨提示:
1.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校园一卡通报到时统一在学院领取,同时由学院收回学校已预存在校园一卡通内的100元费用。
2. 预防接种费100元、体检费70元、预收第一学年教材费500元(多退少补),请相关部门自行收取。
三、办理户口迁移证 
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昆明城区户口不迁移到学校)。迁入户口的最后时限为当年的12月31日,过期不再办理。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应办理下列手续:
(一)须到当地派出所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迁移证项目填写必须齐全,章印齐全,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学生在校期间,公安机关不办理更改入学前户籍个人信息修改事宜。
(二)入学新生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需补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三)新生入学时需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录取学院的公章,注明本人自愿将户口迁移到学校)、户口迁移证原件(昆明所辖属县或县级市和东川区的新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仅需开当年户口证明并签署本人自愿迁移户口声明即可)和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本人电话号码),彩色半寸照片两张(背面注明姓名、学院)。身高、血型用铅笔注明在户口迁移证(户口证明)原件右上角。
呈贡主校区的新生,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统一填写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
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的新生,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统一填写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298号云南师范大学”。
参加定向怒江州、红河州免费师范生录取及其他不转户口的新生无须办理上述手续。
四、兵役登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所有适龄青年都要参加兵役登记。具体登记程序详见《2016级新生兵役登记及应征报名须知》。
五、签订协议书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均要与学校签订《云南师范大学学生遵章守纪、诚实守信承诺书》、《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协议书》。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认真阅读承诺书和协议书。年满十八岁的学生由本人签字,未满十八岁的学生由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共同签字,并在入学报到时交学院及相关部门。
六、申请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开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计划财务处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时间为每年7月15日—9月15日,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二)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约为每年4月,办理程序详见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学院收齐相关材料后交银行审核、发放。
七、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新生党员必须携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来学校报到。省外新生党员须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省内新生党员须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直接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后于新生开学后两周内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团员请携带团组织关系到录取学院团委办理相关手续。
八、办理档案关系 
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以后请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登记,以便当地招办及时将本人档案寄送到我校。自带档案的新生,报到时请将档案交录取学院;若邮寄档案的新生,请以EMS方式将档案寄至学校招生处(联系电话:0871-65910379),由招生处移交相关学院汇总后,由各学院移交至档案馆;招生处、学院及本人不得将档案拆封。
九、新生日常生活用品、行李物品等请自备。
十、新生自行到校报到,报到地点和乘车路线详见《云南师范大学新生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