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市非新城户籍,其父母在2017年12月31日及之前持有新城房产并实际居住的一年级和七年级入学对象,到市教育局登记,登记时随带:入学对象户口簿、其父母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2018年6月30日及之前,户籍在新城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要求到新城义务教育学校插班的对象(初三年级、小学六年级一般不安排),到市教育局登记,登记时随带:入学对象户口簿、其父母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基本信息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由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局签署“同意该生到新城就学”意见并盖章)。基于新城各公办小学班额基本满员的实际,要求插班的学生一般主要安排到今年新投运的舟山二小北校区(舟山第四小学),个别年级安排到南海实验学校浙大校区(舟山第五小学)。
(四)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2018年秋季主要招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新生,具体可咨询学校。
三、其他事项
1.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城区域新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舟教基〔2018〕12号)规定,2018年4月20日前户籍(凭户口本)在设立过渡期的区域,即高道山-油岭下以东、新城大道以北、千岛路以西、沈白线以南区域(含合兴村、桃湾六区、七区等)和沧海新村西侧道路以东、海天大道以北、高云路以西区域(含沧海新村、高云佳苑)的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在填写预报名登记表时在备注栏中应填写意向就读学校。
2.因故未能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可以于5月12日、5月25日、7月5日进行补登记,新城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原勾山管理处区域)的在舟山第七小学(原勾山小学),其他对象的在市教育局,逾期不再办理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学生,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3.开展预报名登记是做好新城义务教育招生的基础性工作,家长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实填写《预报名登记表》,并对填写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领取并保存好回执,否则将可能影响今年招生安排。各登记点学校受市教育局委托,负责对入学对象的资格审核、登记与统计工作,请家长予以配合。
4.预报名登记点学校不完全对应招生录取区域学校,招生办法及录取顺序按《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舟教基〔2017〕52号)规定;2018年各学校的招生范围详见《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城区域新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舟教基〔201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