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小学、新三角小学
凤鸣小学
咨询电话:3366239
报名范围:新城东三号区,新城东四号区,新城东五号区,新城东六号区,新城东七号区,新城东八号区,新城东十号区。
新三角小学
咨询电话:3363834
报名范围:广清大道以西人民三路以南的片区(含现代城、盛景楼、优信秀城公馆、云山诗意、云景中汇园(世纪广场)、凤城明珠、世纪花城、上南(旧村)、三角下南村、上阮村、下阮村、中阮村、学联村、联兴村、下岭村)。九号区(含城市花园、城市花园安置区(一)、安置区(二)、安置区(三)、保健院服务部、富域银座、公路大厦、清远市交警支队、长城大厦、卫生局宿舍、海边村、东一村、东二村、昌记村、向西村、部分已拆迁的白石村)。
南埗小学、小市小学
南埗小学
咨询电话:3857703
报名范围:小市南大街、永安街、农商街、雷屋村、宗屋村、大巷村、南星村。
小市小学
咨询电话:3856865
报名范围:新城东二号区、桥南路、华中路、南埗路、振南街(西至永安北路止)、连江西路以北(西至永安北路止)、永安北路以东(南至连江西路止)、南大街(东至华中路,西至永安北路)、南大街以北(东至永安北路,西至62号楼止)、北江三路(倚江楼、清远海关、第一海岸、发展行、星河明居、海岸公馆)。
凤翔小学
咨询电话:3116880
报名范围:新城东二十三号区,新城东二十四号区,新城东二十五号区,新城东二十六号区,新城东二十七号区,新城东二十八号区,新城东二十九号区,新城东三十号区,新城东三十一号区,新城东三十二号区。
新北江小学
咨询电话:3633023
报名范围:连江西路以南人民三路以北片区(含丽清花园、福熙官邸、嘉源新城、建华大厦、长江大厦、金业名居、五洲世纪城、东岸美景、埗塘村、独树村、三角塘湾村、汇福大厦、嘉福楼、三角上南新村、三角果园村、三角正丰村、金世纪豪园、碧水康桥等),富强北路以西北江三路以南片区(含七色城邦、胜利茶文化博览·岭南汇、大湾村、大冲村、邹围村、地质队、南埗下南村、大沙村等)。
田家炳实验学校(小学部)
咨询电话:3363246
报名范围:新城东一号区,新城东十一号区,新城东十二号区(含朝南维港半岛花园、懿峰雅居、星洲苑、龙汇领峰、帝景豪园、金信海怡花园、金海湾豪庭),新城东十四号区,新城东十五号区,新城东十六号区,新城东十七号区,新城东十八号区,新城东十九号区。
清城区2017年秋季城内
公办初中七年级登记、报名地点
平安学校(初中部)
咨询电话:3928065
报名范围:白马塱(时代桥以南)、凤宇新村、利民新村、牛皇庙、桥北一路、桥北二路、平安新村、平安一街、平安二街、笔架路、笔架新村、笔架南路、海逸华庭、金碧湾花园、锦江豪苑、阳光嘉园、中央首座。
飞来湖中学
咨询电话:3152955
报名范围:西门塘、城北三路、恒丰华庭、雍华庭、西门岗、环城二路、环城三路、石狮巷、洪社路、康和小区、沿江路(平安桥以西)、上廓街、先锋中路、先锋东路、先锋西路、下濠基、田龙、飞水街、湖景湾、瀚景天域、北江名悦、胜利雅苑、凤凰豪庭、翠湖花园、雅悦花园、名都、大观街、南门街、学宫街、曙光路(先锋路以南)、武安街、水关口、银信、花厅、汇博美居、聚龙苑、御水龙庭、江威豪临、上濠基、龙船塘、石灰塘、渠坑口、东较场、东门街、凤桂园、南兴社。
松岗中学
咨询电话:3810822
报名范围:北门街、先锋中、松岗路、西门街、城隍街、天湖塘、凤苑路、向群新村、朝阳花园、城中路、曙光二路、仓后街、桂香街、麻巷街、环城一路、城北二路以东、高基里、富利花园、黄婆园、松鹤街、松鹤西街、鹤堂街、庙园街、麦围、竹仔园、和顺塘、清中路、汇桥新城、永利家园、湖景轩、临湖雅居、金湖雅居、清沙大道、后岗、清郊自然村、沙田自然村、古城自然村、朱围、御景湖畔、凤城电力村、白马塱(时代路以北)、桥北路(汇祥路口以北)、瓦田村、东城御峰、时代倾城、帝景湾
清城中学
咨询电话:3151811
报名范围:新城东2—3号区、华中路、桥南路、永安街、南埗路、南大街、连江西路、丽清花园、嘉源新城、新城西1—18号区、农商街、振南街、南埗村(107国道以西)、三角村(107国道以西)、北江三路。
田家炳实验学校(初中部)
咨询电话:3360719
报名范围:新城一号区、四至十二号区、十四至十九号区、二十三至三十二号区、上南(旧村)、下南村、上阮村、中阮村、下阮村、联兴村、学联村、现代城、云山诗意、房管新村、秀成公馆、下岭、明珠花园、世纪花城、石兴花园。
清城区城内一年级和七年级
登记、报名八问八答
1
适龄儿童、少年登记、报名时须提交其法定监护人在清城区城内实际居住的合法房产的佐证材料,具体包括哪些?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清城区城内实际居住的合法房产是指:该房产产权清晰,受法律保护,可进行不动产登记,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具体佐证材料主要包括:
房产证;
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和房产交易完税证明(已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居住房的合同不作为合规材料)。
2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按什么顺序进行派位?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满足本学区户籍人口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依照: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政府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学区范围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的顺序依次派位。
3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拥有的不完全房产产权比重多少方被接受登记?
不完全房产是指由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与其他人员共同拥有的房产。法定监护人不完全房产的产权在51%以上,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以该房产到相关学校进行登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