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漳州市区投资、经商、办企业现居住在市直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且拥有产权的侨、港、澳籍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小学。由家长提出申请,在保证接收施教区内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审核后,报市直小学招生核查小组和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录取。
(三)驻漳部队子女
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读市直公办小学依据“三定”原则进行录取,即:一定共建部队,即部队须选定一所市直小学进行共建的现役部队,签署共建协议;二定部队干部级别,即团级单位须副营以上的干部子女才符合入读市直小学资格,师级单位须正营以上的干部子女才符合入读市直小学资格;三定人数,即漳州实小每年招收部队子女45名,龙师附小每年招收部队子女25名。由支前办根据此原则审查报送入学名单,学校再负责收齐家长军官证、结婚证、身份证和学生户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四)体育特长生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体育特长生招生具体项目和人数为:漳州实小胜利校区体操10人(男5人、女5人)、蹦床8人(男4人、女4人),龙师附小跆拳道8人(男4人、女4人),招收范围只限芗城区、龙文区生源。录取的条件有二:一是根据现场打分情况录取,70分以上的录取,低于70分的不录取;二是若报名人数不及录取人数,按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1.5:1的比例减少招生人数。
五、登记办法
学校要按照往年操作办法,6月份开始接受申请登记,并做好入户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后向社会公布),并于7月1日前送交上报新生申请登记材料:一是“一览表”(“一览表”一式三份,须附带电子文本);二是招生工作方案书面汇报(一式三份)。
六、工作要求
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在漳州市直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及核查小组的监督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招生登记报名、入学注册时,领导小组将派督查小组督查。
2.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及时给予答复,并书面(或短信)告知其回原实际居住地施教区所属学校就读。芗城区教育局要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的学校入学,区属有关学校,不能借故拒收。
3.市直小学招生过程中若遇到重大事情,及时上报请示招生领导小组;遇到疑难问题,主动与芗城区教育局联系,争取得到支持解决。区属小学与市直属小学之间的问题在协调后仍有争议的由市教育局最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