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教育局昨天公布《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2016年哈市公办学校招生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公办小学就近划学区招生
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0日—22日,比往年提前两天。民办小学报名及招生时间为5月12日—8月14日。
《通知》规定,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暂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划学区招生,不跨学区招生。已划定的学区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很多网站发布的学区图未经过核实,信息有误,各学区划分应以各区、县(市)教育网站为准。
二、严禁公办校招择校生收择校费
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日—8日。
按照《通知》要求,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
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
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不得加收费用。
三、民办校招生面谈或电脑随机派位
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2日—18日,招生时间为5月23日—7月15日。民办初中新生提档时间为7月21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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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拒收奥数、英语等级考试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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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式:
民办学校可以通过面谈、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
通过面谈招生的,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兴趣爱好、行为习惯、学习习惯与能力、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