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及入学报名条件

小升初资讯2018-08-10李天扬老师

锡教发〔2016〕78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市属有关民办学校:

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市区小学招生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无锡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收费等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1.小学入学政策年龄为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政策年龄可适当延缓。

2.适龄儿童家庭应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相同,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在外地工作的;

(2)父母离异,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为孤儿,随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4)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支援边疆建设,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常住的;

(5)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且无户口迁移史的。

3.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家庭户籍、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有不相符的,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二、报名时间和入学办法

1.市区小学招生在放暑假前进行,报名时间不早于6月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局和相关民办学校确定。

2.各小学在报名前10天发布招生公告,载明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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