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中区在全市首创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相关证明材料认定赋分办法。今年,该区又适当调整了赋分办法,对适龄儿童家长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赋以基本分值和附加分值,仍旧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排列。“依据外来务工人员在市中区长期居住、参加社保及缴税、租(购)房的不同情况赋以附加分值,尤其是对在市中区时间较长的情况逐年加分,充分认可长时间在我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市中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
另外,今年市中区创建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利用软件录入监护人信息,通过设置好的赋分程序,自动生成相应分数,同一赋分办法,同等标准,避免人工操作带来的弊端。
温馨提示:
外来娃去登记带齐这些材料
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济南居住证(或暂住证)。
2.在济南务工的证明: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由劳动部门备案的合法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及交税凭证。
3.在济居(租)住证明: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可开具一手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社区、居委会开具在济南居住证明(含租赁合同)。
4.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信。(可在适龄儿童入学后提交)
5.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或者补种证明。
其中,1、2、3项目中的所有申请材料均应是入学子女法定监护人双方材料,且各证件要求期限满一年。
历下区招生政策
历下区户籍和外来务工子女同时进行信息采集
入学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的对象有两类:历下区户籍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中,户籍与居住地均在历下区内的儿童,须年满6周岁,也就是在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须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家庭在历下区连续居(暂)住一年(截至2015年8月31日,下同)以上,且目前仍在历下区居住;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济南市连续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经营)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济南市务工(依法经营)。
家长最好是网上登记实在不行也可现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