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至17日,家长到暂住地所辖片区的学校领取并填写《2015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登记审核表》申请登记。暂住证签发日期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蕉城乡镇户籍进城流动人员
6月30日前办理暂住地派出所证明
蕉城区乡镇户籍的进城流动人员子女申请就读蕉城区属城区小学的,参照外县(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就读的有关条件,并在城区有稳定的住所。今年,家长还需要准备暂住地派出所证明。6月30日前,家长或监护人随带出租房屋<含自建房>的租赁合同及派出所要求的相关资料,持填写好的《租赁房屋信息采集表》前往暂住地派出所申请登记,经派出所录入审核后出具证明。
7月1日至7月5日,家长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登记,并填写《2015年蕉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登记审核表》,经户籍所在地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审核盖章,逾期不予受理,并于7月13日至7月17日到城区暂住地所辖片区的学校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