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户籍在农村,家庭住房在区实验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在区实验小学报名登记;
2.符合淳溪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淳溪中心小学报名登记。
(二)南京市第一中学高淳分校(原区二中)
报名对象:全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镇中心小学报名登记。
具体电脑派位计划数,在《高淳区2016年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实施办法》出台后向社会公布。
十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如何在我区上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5.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小学一年级新生无需提供)。
随迁到8个镇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镇施教区学校领取申请表并登记,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区教育局。
随迁到城区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暂住证或居住证所在施教区学校领取申请表并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分布、接收能力和施教区范围内入学人数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