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两个区以上的学区界定异议,由相关区教育局协调确定,学校不得拒收。”
另外,今年招生也有几个变化:
一是要求合理控制班额;
二是跨区招收的学生,在学籍迁移时,要求相关区教育局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
三是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热点学校的招生,市教育局将采取全程派监督员、全程交叉审核的办法进行监督,区教育局纪检部门也要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正公平;
四是今年起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择校者的好处减少到最小。
招生时间表
7月2~3日,金华市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内学生报名
7月4~6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7月10日,各学校将进行招生情况公示
7月20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疑难问答
发布会上,针对2016年市区义务段学生家长们可能出现的问题,教育局也做了详细的解答:
1、我是市区非农户籍,在市区拥有自己的住房,但目前孩子的户籍在爷爷奶奶处(也在市区),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答:根据我市招生的有关规定,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学区认定,对于人户不一致的,学校不接受报名。建议家长在5月31日之前将孩子的户籍迁移到自己的住房。
2、我家在市区有多套住房,孩子下半年到了入学年龄,该到哪所学校报名?
答:家长可自由选择其中一套完全产权〔房产证上是父母亲(法定监护人)的姓名,且没有他人姓名〕的住宅作为学区房,根据“人户一致”的原则进行报名,面积大小不论。但多套住宅中,非完全产权的住宅不能作为学区房。
3、我的孩子去年上小学一年级,当时为了他上学,我在市区买了套学区房。现在他已经上学一年多了,我能否将房子卖给其他有孩子要入学的家长?
答:近年来,市、区二级财政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市区义务段学校的办学条件都有了很大改善,教育均衡有序推进。目前,我们正在研究今后是否参照有些城市做法,对同一套住房不同住户子女入学提出间隔年限要求。
4、我是市区非农业户籍,我和妻子都无房,这种情况我的孩子该去哪里上学?
答:孩子的父母亲(法定监护人)应在6月20~30日期间,到市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开具住房证明,如果确系无私有住房,可以按孩子户籍所在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