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公布

小升初资讯2018-08-15三水老师

海口市公布2016年秋季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时间安排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5月16日-24日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5月23日-31日。
  (3)实地核查。5月30日-6月24日。
  (4)学校实地核查时间。6月25日-30日。
  (5)解决遗留问题。8月25日—28日。
  (6)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7)农村镇中小学报名办法跟往年相同,不需要在网上登记,8月28日-31日直接到学校报名注册。

入学条件

1、本市户籍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所租的住宅(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宅(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住所(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且连续居住时间满二年,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小学1—4年级或初中7—8年级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符合入学条件,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的,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4〕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办理暂住证。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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