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城区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和随父母工作调动,由外地迁居本市的小学毕业生,应持本人的小学学籍卡或毕业证、本市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父母调动工作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区教科体局(办)受理,非本市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科体局(办)受理,信息采集和审核与城区小学毕业生同期进行。
超过统一报名和信息采集规定期限的,一律于8月9—13日到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登记,留下联系方式,等待入学安排通知。返昌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办理手续请咨询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86230809,地址:南昌市三眼井84号。
(九)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随迁子女指在南昌城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南昌城区务工,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各义务教育学校对随迁子女不得歧视,不得拒收,与本校学生一视同仁。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初中分两种情况:一是在我市就读小学的需提供:户口薄、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由就读小学负责采集信息并报审。二是小学在外地就读的需提供“四证”:1.父母经商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父母务工的合法用工合同;2.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3.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4.家庭户口簿。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市小学的按各县(区)教育部门公布的相关政策执行。
(十)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何时报名?
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3—8日,各城区学校按照六类排序顺序分批审核相关证件、材料【包括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义务教育登记卡等有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工作结束后,于8月9日—15日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报名学生名单(公示内容须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排序类别、学校监督和举报电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