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工作。初中招生工作是关系到能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摆脱“应试教育”影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方向性问题,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教育部门、学校的形象,因此,各校必须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地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宣传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取得各方面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加强管理和监督。为了保证初中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实行层级负责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莞城教育办和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事,加强对派位工作的检查监督。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哪一级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作纪律处分。
3.加强领导。成立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杨靖波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何炳基副局长、莞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余海花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莞城教育办公室和教育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等。领导小组着重研究和分析招生工作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何炳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赵志军同志担任。
附件
招生对象
提供材料
第(2)项
1.《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学生本人的一页,用A4纸)
3.如学生在市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学校盖章)
第(3)项
1.《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有效的《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3.特聘人才与申请入学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特聘人才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以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如学生在市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学校盖章)
第(4)项
1.《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有效的人才引进类《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持有人与申请入学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广东省居住证》持有人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以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如学生在市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学校盖章)
第(5)项
1.《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引进人才和学生的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出具关系挂靠证明
4.引进人才的工作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以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6)项
第(7)项
1.《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2.市台湾事务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或市侨务局出具的《东莞市华侨华人子女入学证明》
3.台湾人士或华侨华人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任职时间及职务等)以及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如学生在市外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学校盖章)
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小孩是非莞城户籍或未上户籍
1.个人申请书(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入读需求)
2.父母双方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学生家庭信息申报表》;
3.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4.如在莞城居住,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