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升初新政非京籍入学规定

小升初资讯2018-06-14才子老师

2016年北京小升初政策春节前已经公布,关于最近很受关注的非京籍小升初,2016年北京小升初将进一步细化非京籍“五证”相关规定,并采集入学信息。如不按时采集信息,将无法生成学籍,原则上不能入学。

1、八区县出台“五证”细则  据介绍,计划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京籍学生、非京籍学生、外籍学生都须登录入学服务系统,采集入学信息,不按时采集信息,将无法生成学籍,原则上不能入学。  据统计,去年本市小学迎来15万名新生,其中非京籍儿童有近6万人,今年,这种格局或将继续。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今年仍须“五证”,各区县还将细化家长缴纳社保年限认定等方面的细则。  “五证“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非京籍学生入学,必须审核“五证”并办理在京就读证明。家长持“五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入学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协调解决。  2、八种情况按本市户籍对待  持有以下证明的家庭,学龄子女可按本市户籍对待:  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  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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