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小升初)(2)

小升初资讯2018-12-15李天扬老师

来源:昆明市教育局

2016年昆明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定稿).doc

昆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民办初中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升初中工作的通知》(昆招委〔2014〕1号)要求,从2016年起,我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免试入学,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按照“统一报名、免试入学、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
二、招生对象:具有昆明学籍的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昆明户籍未在昆明就读的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云南省其他州(市)户籍的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应条件的来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2016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统一报名:2016年昆明辖区内民办初中实行统一报名,限报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昆明民办教育网统一报名;不限报的民办初中学校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报名、招生等工作。
昆明民办教育网报名的时间、方式、学校: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日—10日。
2.报名方式: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填报网络报名系统内的一所民办初中学校。登陆昆明民办教育网(http://www.kmmbjy.com),按提示报名即可。网络报名后,学生及家长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未按时确认或因谎报、多报无法确认的,视为未报名。
3.限报的民办初中学校:
2014年已在昆明民办教育网统一报名的民办初中学校,原则上2016年也实行统一报名;其他民办初中学校需进入民办教育网统一报名的,由学校自愿提出申请,于2016年3月1日前报昆明市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昆明市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参加网络统一报名。
四、录取方式:
2016年,本市辖区内所有民办初中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要求,一律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得通过培训机构考试录取。民办初中学校录取要在全市小学毕业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限报民办初中录取方式:
1.当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2016年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全部免试录取。
2.当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确认学生数大于2016年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的50%,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由学校对本校报名库中学生的摇号资格进行核定,具有昆明小学学籍或户籍的学生,方可参加该校组织的电脑摇号。招生计划的50%,由学校从本校报名库中未被摇号录取和辖区外报名的学生中自主录取。
3.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应在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不再参加对口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参加公办初中划片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辖区内民办初中招生方案,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民办初中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的招生工作方案。限报的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精心组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精心组织好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落实好责任制,规范招生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流程,积极主动为学生家长做好服务。
(三)加强监督
各民办学校要对电脑摇号全程录像,届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监督。
(四)严肃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民办初中学校,其招生结果不予认定,不办理学籍,年检视为不合格,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对违规违纪的当事人依法进行追究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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