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孝感中考成绩查询和录取分数线录取时间办法政策
(四)录取时间
7月6日公布各批次填报志愿资格线
7月13日—8月2日普通高中录取
7月13日—8月20日“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录取、中职学校录取
9月6日—9月9日普通高中征集志愿、补录
9月6日—10月上旬中职学校补录
(五)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登录“湖北省中考中招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gzjd.hubzs.com.cn),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2.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擅自超计划招生的,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3.孝感市直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县(市、区)普通高中面向当地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
4.第一批次孝感高中及各县(市、区)一中志愿和第二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录取时严格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考试(考查)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当中考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
5.孝感高中、各县(市、区)一中招生计划(含统一计划和分配生计划)不得录取在我市各地初中学校借考的考生。孝感高中、各县(市、区)一中录取的分配生,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总分配计划数内由高到低排序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的25分。省级示范高中录取的学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必须达到B等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思想品德、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必须达C等及以上。
所有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不得录取往届生和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6.具有我市学籍、外地户籍或我市户籍、外地学籍的考生,根据报名时基教科(股)认定的资格、按照报名所在初中学校考生的身份进行录取。
7.省内跨市(州)回孝感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此类考生须持户口簿、外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和中考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