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疏散标识
1疏散指示标识应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并应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标明疏散方向。
2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的自发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3单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车道等处应设置“禁止锁闭”、“禁止堵塞”等警示类标识。
4消防电梯外墙面上要设置消防电梯的用途及注意事项的识别类标识。
5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的房间内应当设置疏散标识图,标明楼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