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莆田二手房交易税费与过户费相关政策全解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一)莆田买方交纳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二)莆田卖方交纳房屋买卖税费规定
A、普通住宅
1、满五年 营业税免收 未满五年5.55%×房屋总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总房价
4、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满五年 差额×20%或者总价×1%
5、中介费1%×房屋总价
B、非普通住宅房屋买卖税费
1、满五年 买进卖出差额的5.55% 未满五年5.55%×房屋总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
4、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满五年 差额×20%或者总价×2%
5、土地增值税未满三年总房价×0.5% 满三年未满五年 总房价×0.25%
6、中介费1%×房屋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