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上海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根据2006年4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这也是就高不就低原则的表现。
二、死亡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月19日,上海统计局发布了2017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好于预期,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成效进一步显现。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96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25元。
根据以上数据,2018年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相应做调整,其中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最高标准调整为1251920元。(附表如下)
2018年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 |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62596元/年 | 2017年度 |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7825元/年 | 2017年度 | |
上海市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
赔 偿 项 目 | 赔 偿 金 额(人民币:元) | ||
城镇常住居民 | 残疾赔偿金 自定残日起按20年算 | 60周岁及以下 | 1251920*伤残等级系数 |
61至75周岁 | 62596*(80-年龄)*伤残等级系数 | ||
75周岁以上 | 312980*伤残等级系数 | ||
死亡赔偿金 | 60周岁及以下 | 1251920 | |
61至75周岁 | 62596*(80-年龄) | ||
75周岁以上 | 312980 | ||
农村常住居民 | 残疾赔偿金 自定残日起按20年算 | 60周岁及以下 | 556500*伤残等级系数 |
61至75周岁 | 27825*(80-年龄)*伤残等级系数 | ||
75周岁以上 | 139125*伤残等级系数 | ||
死亡赔偿金 | 60周岁及以下 | 556500 | |
61至75周岁 | 27825*(80-年龄) | ||
75周岁以上 | 139125 | ||
赔 偿 项 目 | 赔 偿 金 额(人民币:元) | ||
医疗费 | 按医疗费发票单据 | ||
误工费 | 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或按照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或按照上海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 ||
营养费 | 20—40元/天 | ||
护理费 |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理工的,参照同等级别狐狸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
住宿费 | 60元/天*期限 |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20元/天*期限 | ||
交通费 | 按发票单据 | ||
物损费 | 交通事故中损坏的车辆、义乌等财物损失 | ||
鉴定费 | 按发票单据 |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按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 ||
丧葬费 | 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
被抚养费生活费 | 人均消费支出*年限(数据尚未公布) | ||
精神抚慰金 | 50000*伤残等级系数;死亡的,按50000元计算 | ||
律师费 | 按发票单据,根据《上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