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有数人的,每一年度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的不超过19501元,农村居民的不超过9691元。
四、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五、误工费(根据是否存在抢救治疗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抢救治疗情况)
六、护理费:(根据是否存在抢救治疗情况及是否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固定收入或雇工的,参照长沙市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每天80元至100元左右。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八、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大约1000元至5000元;
九、住宿费:3人标准,150元每天,约3000元至5000元。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