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名字的来源于“赤脚医生”,在以前的农村,由于经济条件并不好,很多人看病都是找的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我国目前有乡村医生近百万经过相应的注册及培训考试后,以正式的名义执照开业的乡村医生正在农村服务。乡村医生待遇、退休、补贴等问题都是大家十分关注的,那么,2018年乡村医生是否有新政策出台呢?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在全国基层卫生工作会议上,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表示,解决好村医的收入就是解决乡医队伍的稳定。所以说在不久的将来,乡医的未来会是一片光明。从明年起,乡村医生只要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将被纳入基层骨干培训系中。
2018年各地出台了一些乡村医生新政策保障他们的权益,对于大家来说的确是个好消息,比如:
广西出台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对乡村医生的准入、待遇、考核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只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乡村医生证书并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均可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卫生室执业。《办法》规定,在政府办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按规定享受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由医保基金和个人付费共同负担的一般诊疗费项目补助和其他财政补助;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中医(专长)医师在政府办村卫生室执业,履行乡村医生相应职责义务的,享有与乡村医生同等的权利和待遇。
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和广西当前的实际,《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给予补助。
《办法》还规定,开展对乡村医生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的定期考核。对在政府办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考核,还应当对其履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等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