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京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式)及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3、为方便持证人掌握签注的使用情况,持北京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人可以到北京市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的受理前台,通过专用窗口或自助设备查询本人签注剩余有效次数。
4、如果证件出现签注信息字迹模糊或消退等情况,如芯片记录仍有效、不影响证件使用,持证人可以到北京市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免费重新打印签注信息;如证件记录签注已失效的,持证人需重新申请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