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缴费累计满12个月后,费用发生一年内,除以上需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
1、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用人单位招录证明。属于劳动派遣的,还需要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每一面加盖用人单位红色公章)
2、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12个月的工资表)(每一面加盖用人单位红色公章)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码证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红色公章)
(三项资料必须缺一不可)
注:1、到市外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先兆流产(保胎)需先到社保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没有办理手续者自动降低20%报销比例;
2、女职工在孕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产检费用以及生育津贴需在分娩或费用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报销。
第一问:生育假期有多长?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女职工生育假期天数
顺产
98天
难产
增加30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
15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
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
75天
合法生育奖励假期
80天
也就是说,
广东女职工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共178天的产假,
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共208天产假。
相对应的,男方也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
第二问:生育保险待遇怎么算?
生育保险待遇
Ⅰ.生育医疗费用补助 + Ⅱ.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标准:
一分娩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顺产2200元、剖宫产5000(含多胞胎)、难产(吸引产、钳产、臀位产)3000元。
二自然终止妊娠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妊娠不满12周的500元、妊娠12周以上不满28周的1000元、妊娠28周以上的220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输精管结扎术200元、输卵管结扎术500元、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输卵管复通术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