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险合并实施后,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这将有利于提高征缴效率、整合医疗服务管理资源和经办服务力量、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为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是在管理运行层面合并实施,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因此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会变,更不会降低。随着基金共济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三、不光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还有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女职工因怀孕、分娩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都是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育津贴是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四、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储福灵介绍说,生育保险的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有关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无法工作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险,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并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是国家和社会对女性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爱护。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女职工因生育而暂离岗位的情况将有所增加。明确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离岗期间的收入,对于女性平等就业具有积极意义。”储福灵说。
五、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将使基金更充实
储福灵表示,2016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明显增加,但参保者无须太过担心,因为此前生育保险基金多是收大于支,基金积累充足,支撑能力较强。目前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不足2亿,今后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将使基金更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