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京人才落户政策 南京人才落户补贴标准方案(2)

相关政策2018-06-14王华老师

对于这三类急需人才,南京市提供了多种安居方式:

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上可在本市选择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人才公寓、申领不少于300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B、C类人才可分别申请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也可申领每月7500元、6000元的租赁补贴。

此外,对于A、B、C三大类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的购房,《意见》提出: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将不再受户籍限制。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4倍;

A、B、C、D、E类人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安居政策支持力度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享受多种安居方式

新毕业的大学生在我市就业后,可申请享受租赁补贴、共有产权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租赁补贴政策新变化

租赁补贴的期限由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标准不变,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住房条件由“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调整为“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租赁补贴期限说明

符合《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企业性质、行业等条件的限制,以个人名义申领3年的租赁补贴。

大学生租赁补贴申请可进入“我的南京”APP中政务“智慧人社”入口进行申请。

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F类人才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符合政府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企业中工作的,可通过企业申领每月600至1000元租赁补贴,期限5年。也可申请租赁3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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