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有关学校:
现将《2016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
2016年西安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
特长生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陕教体〔2008〕4号)精神,以及西安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安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为目标,坚持“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全程监督,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扩大考生的选择机会,为建立高水平的中学生体育、艺术后备队奠定基础,促进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迈向新台阶。
二、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
(一)全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如下:
1.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14个):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围棋、轮滑、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
2.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6个):声乐、器乐、舞蹈(不含体育舞蹈)、戏剧(曲)、美术、书法。
(二)对于其他体育、艺术类招生项目,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按照有关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招生。
三、招收特长生学校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城六区各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须经市教育局进行资格认定,三区四县各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须经区县教育局进行资格认定。
(一)符合招收体育特长生学校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2.市级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示范校。
3.西安市学生体育团队所在学校。
4.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的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和训练中心所在学校。
(二)符合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资格,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级艺术教育示范校。
2.教育部评定的“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3.西安市学生艺术团队所在学校。
4.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班资格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