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与老师谈话时应立正,在教室座位上与老师谈话应起立,得到老师允许后,再坐下听讲。领奖或向师长交物品时,双手接交,表示尊敬。
4、有事进老师的办公室或宿舍,先喊“报告”或先敲门,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在老师的工作、生活场所,不能随便翻动老师的物品。
5、在校外遇到老师时,应主动和老师打招呼,不得故意回避。
6、尊重老师的劳动,听从老师的指挥。对老师的提醒和批评,不得顶撞,如有意见,可在课后与老师交换。要尊重老师的习惯和人格,对老师的相貌和衣着不应指指点点,评头论足。
四、 同学间礼仪:
1、同学间要团结互助。不说脏话、粗话,不骂人,不说伤害同学的话,不做对同学无理的事。
2、借用学习和生活用品时,应先征得同意后再拿,用后及时归还,并要致谢。
3、对于同学遭遇的不幸,偶尔的失败,学习上暂时的落后等,不应嘲笑、冷笑、歧视,而应该给予热情的帮助。对同学的相貌、体态、衣着不能评头论足,也不能给同学起带侮辱性的绰号,不能嘲笑同学的生理缺陷。
4、严禁对同学人身攻击,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纪违法行为。
5、诚实守信,说做一致,有错就改。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借他人钱物及时归还。外出时要礼貌待人、谦虚好学,展现三中学子的风采,维护学校声誉。
五、校内公共场所礼仪:
1、自觉保持校园整洁,不乱扔纸屑、粉笔头、果皮、包装袋。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校园严禁吃泡泡糖、瓜子类食品。
2、爱护标语牌、警示牌、格言牌和花草树木。不跳摸班牌、格言牌、警示牌和电器设施;不在黑板、墙壁和课桌椅上乱涂、乱画、乱抹、乱刻;不践踏草地,不攀枝摘花;节约用水用电,不开长明灯。
3、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看黄色影视书刊、不进“网吧”,不参与迷信、邪教活动。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行车要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乱停、乱放,严禁在校内骑车、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