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考察应试人在没有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能力和所能达到的规范程度。以单向说话为主,必要时辅以主试人和应试人的双向对话。单向对话:应试人根据抽签确定的话题,说4分钟(不得少于3分钟,说满4分钟主试人应请应试人停止)。
评分:此项成绩占总分的30%,即30分。其中包括:
⑴语音面貌占20%,即20分。其中档次为:
一档20分语音标准
二档18分语音失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不明显;
三档16分语音失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或方音不明显,但语音失误大致在10次-15次之间;
四档14分语音失误在10次-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
五档10分语音失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
六档8分语音失误多,方音重。
语音面貌确定为二档(或二档以下)即使总积分在96以上,也不能入一级甲等;语音面貌确定为五档的,即使总积分在87分以上,也不能入二级甲等;有以上情况的,都应在等内降等评定。
⑵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占5%。计分档次为:
一档5分词汇、语法合乎规范;
二档4分偶有词汇或语法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三档3分词汇、语法屡有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⑶自然流畅程度占5%,即5分。计分档次为:
一档5分自然流畅;
二档4分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类似背稿子的表现);
三档3分语速不当,话语不连贯;说话时间不足,必须主试人用双向谈话加以弥补。试行阶段采用以上评分办法,随着情况的变化应适当增加说话评分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