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7社保年度(2017.7.1-2018.6.30)缴费基数对照表如下:
目前的各社保险种的缴费比例为:
①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②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③失业保险:单位0.8%、0.64%、0.48%;个人0.2%
④生育保险:单位0.85%;个人无需缴纳
⑤工伤保险:单位0.2%、0.4%、0.7%、0.9%、1.1%、1.2%、1.3%、1.4%,个人无需缴纳。
我们需要缴纳的社保金额=缴费基数×各险种缴费比例
尽管广东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尚未公布,但根据已公布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668元计算:最低缴费金额=6668×60%×(8%+2%+0.2%)=408元。
适度降低低收入群体缴费基数
由于各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远高于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有分析认为,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依据,不利于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2017年7月,人社部公布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815号建议的答复,人社部在答复中表示,随着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重不断上升,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已不能准确反映城镇就业人员整体工资水平,导致低收入人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偏高。
人社部说,下一步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办法,研究将私营企业纳入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改变目前平均工资统计“虚高”的问题,从而适度降低低收入群体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也要调整
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将迎来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因此,职工平均工资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化,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