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由此可见,黑龙江市民购房的时候如果用公积金贷款的话,会节约一大笔开支。黑龙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是决定账户金额的主要因素。其中社保缴纳比例通常由省社保中心确定,公积金的具备缴纳比例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但是要在合理范围内,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