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最新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新调整】(2)

五险一金2018-10-19王华老师

2、失业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3%(单位2%,个人1%)

3、医疗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9%(单位7%,个人2%)另:补充医疗:¥8.00元/人/月(单位¥6.40元,个人¥1.60元)医疗保险工本费:¥10元(个人承担,包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4、工伤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1%(由单位承担)

5、生育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0.5%(由单位承担)

6、住房公积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860.00元—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0%)比例:20%(单位10%,个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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