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调整新方案

五险一金2018-08-17李一老师

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4月起开始执行

根据天津市人社局【2015】93号文件公布的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城镇职工最高和最低分别为14832元和2966元。根据缴费比例养老27%,医疗13%,失业1.5%,生育0.5%,工伤0.54%,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2.54%。

单位缴费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比例: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缴费基数:下限2966、上限14832

缴费比例:企业19%个人8%

划入个人账户比例:8%

困难企业暂缓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3%,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

困难企业缴费比例为8%。

同时每年年初还应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自6月起,缴费比例调整为1.5%,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缴费比例0.5%。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按照行业基准费率或浮动费率缴纳,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至1.9%,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4%

 特别提示

补缴社会保险费时需补缴滞纳金、保值金或利息。

公积金

5月1日起天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1%,企业公积金缴费比例为最高为11%,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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