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池州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2)

五险一金2018-07-22李天扬老师

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8号

电话:0566-2022115

池州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个人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1、月信息变更后,参保单位到服务大厅票据打印窗口核定缴费信息,核对缴费数据,核对无误打印缴费票据,在缴费结算窗口缴纳社保费用。每月20日前缴纳社保费用,逾期按日加收5‰滞纳金。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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