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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华介绍,国家决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调10%,是指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不是指每一个人的养老金都上调10%。
现在,全省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低于1000元,按10%上调只能增加100元,全省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高达4000元以上的,按10%上调可以增加400元以上,两者增加的绝对额相差较大,如果持续按照10%增加这一办法做,养老金水平差距只会越来越大。
按今年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且增发的绝对额低于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数额将予以补足。
举例
苏南地区甲企业女退休人员何某,去年底52岁,缴费年限34年,基本养老金2035元,按今年办法增加额预计可达到240元,增幅达到11.8%。另有乙企业女退休人员陈某,去年底69岁,缴费年限36年,基本养老金4755元,按今年办法增加额为390.2元,比前者多增加150.2元,但增幅低于10%。
有没有倾斜?
养老金偏低者可再多拿
朱华表示,今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江苏继续对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具体办法是:在普调的基础上,对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等实际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4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22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210元的范围内,再适当增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举例
苏中地区某企业女退休人员韩某,去年底53岁,缴费年限28年,基本养老金1680元,其普调第一块为40元,第二块为84元,第三块为67.2元,三块合计为191.2元。因其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且普调数额不超过220元,可以在不高于220元的范围内,再适当增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具体数额由所在市根据其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