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从2016年起, 我市不仅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还打破了参保人员身份和户籍的限制,全市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还可以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险待遇。
服务下延 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2010年以来,泸州市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事项延伸到乡镇、社区,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在乡镇、社区可参保、可缴费、可咨询、可转移、可领取养老金,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而且为群众节约了大笔开支。
2016年7月,我市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业务下延到了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在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即可办理个体参保登记、个体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5项业务。
为使群众办事更便捷,我市广泛使用读卡器自动读取数据信息,参保人员只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办事,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缴费手册等各种纷繁复杂的纸质证明材料,也不需要填写种类繁多的各种表格,不仅办事手续最大限度便捷,而且减少了办事成本。群众缴费全部在统一配置的MIS-POS机上刷卡,“基层服务平台”实时自动获取银行账务处理结果,缴费成功的自动进行缴费登账处理,计入个人账户,实时短信通知缴费群众,群众在第一时间即可知悉个人缴费信息,真正让缴费群众无后顾之忧。
下延的业务均实行全市联网办理,统一经办,打破市行政区划社保经办地域限制,全市所有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均可就近到全市范围内任何一个基层工作站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受以往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社保业务的限制,极大地方便了异地就业的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