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衔接时资金如何转移
答:对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转出制度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括政府补助个人部分)随同转移,并入转入制度的个人账户,累计计算权益。也就是,个人账户要“二合一”。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的,暂行办法没有规定转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制度衔接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合并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提前退休人员如何办理衔接
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要办理提前退休的,为保证其能够及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此类人员在取得提前退休资格后,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到城镇职工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延长缴费人员如何办理衔接
答: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选择办理延长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首先需要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确定继续缴费地。继续缴费地确认后,到继续缴费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延长缴费手续,并停止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向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先达到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如何办理衔接
答:参保人员先行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如果选择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由参保人员本人向户籍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先暂停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待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后,向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续。如果选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参保人员本人向户籍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养老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