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月人为收入高出地址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百分之三百部门,不计征养老保险费,低于地址市职工月均匀人为百分之六十的,按地址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百分之六十计征。
第十一条 单元缴纳养老保险费按财税礼貌划定列支。小我私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征收小我私人所得税前扣缴。
第十二条 单元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开户银行凭社会保险部分隔具的托收单向单元扣缴,任何单元不得拒付。被保险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元在人为中代扣缴。
第十三条 欠缴养老保险费、又没有手段补缴的单元,可用牢靠资产或实物变现抵缴。
第十四条 单元休业、终止或因其他缘故起因中止策划清产核资时,清理人、单元必需别离关照单元地址地的社会保险部分,养老保险费应按人为平等次序清偿。
分立、归并(吞并)单元要包袱原单元的养老保险责任。
第三章 养老保险报酬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分资格检察,切合下列前提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衰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介入事变,到达法定退休年数,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今日)介入事变,到达法定退休年数,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职员),必需每年提供保留证明。
第十六条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指单元和被保险人都按划定尺度缴费的年限。缴费年限按现实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月份累计计较。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今日),被保险人己介入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计较为缴费年限。国有和县以上集团全部制单元的原干部和牢靠职工,在内地实验《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划定》前,凭证国度原划定计较的持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七条 切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划定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小我私人帐户养老金两部门构成,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月尺度为地址市上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的百分之二十,小我私人帐户养老金月尺度为小我私人帐户储存额(含利钱,下同)除以120.
基本养老金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付出,小我私人帐户养老金从小我私人帐户中付出。养老金每年7月调解,地址市上年度职工均匀人为负增添时不调解。
第十八条 切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划定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小我私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退休时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和小我私人帐户养老金的尺度、养老金的调解以及来历按前条划定执行。过渡性养老金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付出,详细计发步伐由实验细则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