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领取年数为年满60周岁。原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验时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在6月23日前未领取国度划定的根基养老保障报酬的,不消缴费,自7月1日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距划定领取年数不敷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应承补缴,累计缴费不高出15年;距划定领取年数高出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辽宁城乡住民养老保险参保职员,在缴费时代举办省内和省外户籍迁徙、必要跨地域转移城乡住民养老保险相关的,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相关,由迁出地一次性转移小我私人账户所有储存额,并按迁入地划定继承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较;已经按划定领取城乡住民养老保险报酬的,无论户籍是否迁徙,其养老保险相关不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