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观我们的公务员,在职期间不但收入稳定福利待遇优越,也无需缴纳一分钱养老金,只要不违法犯罪就不会丢饭碗,群众投诉再多也不过就是党纪政纪处分而已,既不会减少任何收入,甚至被停职期间还能实现“带薪休假”,没有职业风险,没有医疗养老担忧,甚至干好干坏干与不干都一样,我们为什么不去和这些国家地区公务员比风险、比履职、比效率、比尊重纳税人、比缴纳养老金甚至比廉洁,却片面拿人家养老金高于普通人来说事,这岂不有点自欺欺人自讨没趣?
其实,这种有选择的比较,还不仅仅是拿人家养老金高来说明自己要老金“也应该高”,甚至“双轨制”存在的合理性,大凡在涉及公务员利益的改革,都会有报道拿外国的某些现象来说事,这种片面用己所长比人所短的思维,完全就是为自己或某一群体利益兜圈子,在大力推动改革的时下,笔者以为,我们还是要坚持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制定的改革目标,既不为人所左右,更不能“崇洋媚外”,真正的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体现公平上,“并轨”是我国养老金制度公平的发展方向,任何企图打破公平或不愿享受大众公平的言行不仅不能当真,更应保持理性、清醒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