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应实现良性循环(2)

五险一金2018-10-10王华老师

二是打破养老金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双轨制,由于巨大的制度不公而备受诟病。尽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十连涨”,但平均刚刚超过2000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工资往往是企业退休人员两到三倍。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甚至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靠“吃财政”也加大了财政支出负担。政府把大量财力花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中,从而影响政府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例如,2012年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是3828.29亿元,而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却高达2848.84亿元。因此,尽管阻力重重,但必须弥补历史欠账,可从增量上先把机关事业单位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再继续改革存量,消除两种制度下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巨大差异所带来的社会不公。

三是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人们广为关注的养老保险基金“隐形缩水”,主要是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这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养老金保值增值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追求高收益而承担高风险。

我国养老金体系可借鉴美国经验,考虑将目前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缴费进行结构性调整,将部分公共养老金部分转为职业养老金,建立包括中国版“401K”在内的私人养老金计划,从而在公共养老金保本的基础上,实现私人养老金参与资本市场实现投资保值增值和自我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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