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为使困难群体得到更多优惠,制度规定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的200%进行补助,低保家庭中的普通残疾人、优抚对象、死亡伤残独生子女的父母按照最低缴费标准进行补助,低保家庭中的其他人员按照最低缴费标准的50%补助。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筹层次居全国前列。并建立了四级经办体系即村有兼职代办员,乡镇(街道)设有专管员,县区设有经办机构,市设有管理中心,同时还建立了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县区经办机构、市中心三级信息网络,实现了“钱在银行走,数据网上流”的社会化管理。今后我市还将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