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公司发明委托人委托资金涉嫌洗钱的,该当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干划定推行陈诉任务。
第十二条 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打点营业,可以采纳下列情势:
(一)为单一集体委托人治理单一型养老保障打点营业;
(二)为多个集体委托人治理荟萃型养老保障打点营业;
(三)为多个个人委托人治理荟萃型养老保障打点营业。
养老保险公司采纳情势(一)开展养老保障打点营业的,受托打点的委托人资金初始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采纳情势(三)开展养老保障打点营业的,关闭式投资组合受托打点的个人委托人资金初始金额不得低于3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养老保险公司开展集体养老保障打点营业,该当要求集体委托人提供下列原料:
(一)经董事会决策、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措施通过的养老保障打点方案,或有关当局部分对养老保障方案的批复、许诺文件;
(二)全部受益人名单和身份信息。
如养老保障打点基金无须举办个人账户分派的,上述原料(二)可免于提供;如养老保障打点基金只有个人缴费,无集体缴费的,上述原料(一)可免于提供。
养老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保障打点营业,该当要求个人委托人提供下列原料:
(一)个人身份信息;
(二)个人资金账户信息。
第十四条 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打点营业,该当依照法令、行政礼貌和本步伐的划定,与委托人签署受托打点条约,就两边的权力、任务和相干事件做出明晰约定。受托打点条约该当包罗下列基才干项:
(一)委托人资金的缴费法则;
(二)投资范畴、投资限定和投资比例;
(三)投资计策和打点限期;
(四)委托人资金的打点方法和打点权限;
(五)种种风险显现;
(六)委托人账户信息的提供及查询方法;
(七)当事人的权力与任务;
(八)打点用度的计较要领和付出方法;
(九)其他处事内容及其用度的提取、付出方法;
(十)条约扫除和终止的前提、措施及客户资产的清理返还事件;
(十一)违约责任和纠纷的办理方法;
(十二)中国保监会划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打点营业,该当推行下列职责: